2024年4月25日 星期四

有關興建完竣逾50年之公有建造物於處分前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規定辦理

參閱文化資產保存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170001

如有符合上開規定且位於本市行政區域內之建造物,請填報「臺中市文化資產價值評估基本資料表」後函送本府,俾利辦理文化資產價值評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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