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7日 星期二

臺中市政府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114年度第二次修正公告

  1. 依據本府交通局115年3月11日中市交運字第1150015762號函辦理。
  2. 本市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114年度第二次修正公告業於114年12月23日起生效,公告資料及區域詳細座標位置請至該局網頁(https://www.traffic.taichung.gov.tw/)/便民服務/線上查詢/遙控無人機禁飛場域查詢,圖資請至民航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https://drone.caa.gov.tw/)查詢。
  3. 為配合民航局圖資更新期程,辦理115年度第一次修正公告事宜,貴校如有調整空域公告需求,請於115年4月17日前依所附電子檔格式(如附件)提送資料予該局(需註明新增、刪除或修正),逾期將不予受理;如無調整則無需回復。
  4. 有關前項資料之位置點地理座標請依照世界大地測量系統-1984(WGS-84)為參考基準,以WGS-84之度、分、秒格式座標點檔案提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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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

參閱:https://lawweb.pcc.gov.tw/LawContent.aspx?id=FL029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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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持續辦理國民法官注意事項及保護措施之說明推廣活動

參閱:https://service.tc.edu.tw/share-news/view/241006?standalone=1

2026年3月12日 星期四

機關委託技師或建築師辦理技術服務,履約過程中倘因其變更執業或開業型態而生契約當事人變更之情形,機關得處理之方式

中華民國115年3月6日發文字號:工程企字第1150100097號
  1. 技師法第7條第1項規定:「技師應依下列方式之一執行業務:一、單獨設立技師事務所或與其他技師組織聯合技師事務所。二、組織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三、受聘於前款以外依法令規定必需聘用領有執業執照之技師之營利事業或機構。」建築師法第6條規定:「建築師開業,應設立建築師事務所執行業務,或由2個以上建築師組織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共同執行業務……。」
  2. 採購契約要項第23點(契約之轉讓):「廠商不得將契約之部分或全部轉讓予他人。但因公司分割、銀行或保險公司履行連帶保證、銀行因權利質權而生之債權或其他類似情形致有轉讓必要,經機關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3. 技師或建築師變更其執業或開業型態,屬人民工作選擇之自由,固應受保障,但機關之權益亦應兼顧,以符契約公平合理原則。就履約事項而言,技師(建築師)以自然人身分執(開)業,具高度屬人性,其個人學識、專業能力、經驗或實績等,與履約成果有高度關聯性。就財產部分之責任而言,應不因技師(建築師)執(開)業型態之改變,而得免除其對原契約之責任。

2026年3月4日 星期三

《臺灣校園公廁設計準則》發表會

  1. 為回應校園在公廁規劃設計及維運上所面臨之課題,訂於115年3月30日(星期一)假松山文創園區-不只是圖書館(臺北市信義區光復南路133號),辦理「《臺灣校園公廁設計準則》發表會」,將透過成果說明及交流活動,協助學校了解以使用者經驗、校園管理與設計品質並重的準則核心。活動採線上報名,名額有限,報名網址如下:https://tdri.surveycake.biz/s/xNGM8。
  2. 另為協助各級學校及相關單位理解並實際運用旨揭設計準則,規劃辦理「使用說明會(線上直播)」,相關資訊如下:
    1. 國小場:訂於115年4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時辦理,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13日(星期一)中午12時止。
    2. 國高中場:訂於115年4月17日(星期五)上午10時辦理,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15日(星期三)中午12時。
    3. 前開場次均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如下:https://tdri.surveycake.biz/s/wepGO。
PS:
  1. 《臺灣校園公廁設計準則》電子檔
    https://issuu.com/tdcpr/docs/_0ff15a32f78906

    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dVsovXaVQZScOCcJ4DxzHqx7NXTZtH3i
  2. 提供紙本供有需求之業務單位採登記方式索取,並依實際印製數量控管發送,額滿為止,登記網址如下:
    https://tdri.surveycake.biz/s/r1p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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