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2日 星期一

有關政府採購法第7條第2項所稱「生鮮農漁產品」之認定原則

  1. 依據工程會115年10月7日工程企字第1150100468號函辦理。
  2. 旨案關於機關採購植物類農產品之採購法適用原則,補充認定如下:
    1. 財物採購案件:機關辦理採購,如標的為切花、盆花、盆栽或其他以植物本體為交易標的之農產品,且個案性質屬財物採購者,依一般社會通念及交易習慣,應認屬採購法第7條第2項所稱「生鮮農漁產品」,不適用採購法。
    2. 工程採購案件:機關採購前揭產品,如屬工程採購之一部分(例如景觀綠化、植栽工程、環境改善工程或景觀造園等),因非單純財物採購,且其交易方式及特性與第(一)點有別,仍應依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4508

2026年10月8日 星期四

修訂「勞工請假規則」第2條、第12條

參閱: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06

4475

修正「採購契約範本附記條款特別聲明」

參閱:https://www.pcc.gov.tw/content/index?type=C&eid=10012&lang=1
4490

開標後遇有評選委員臨時請假情形,確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發布之相關解釋函令辦理

  1. 依據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下稱審議規則)第9條第2項規定略以,委員有第14條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繼續擔任委員,致委員總額或專家、學者人數未達政府採購法第94條第1項關於人數之規定者,應另行遴選委員補足之。
  2. 復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5年7月29日工程企字第1150015448號函釋略以,為避免機關於知悉投標廠商後,再遴選委員致生爭議,爰規定採購評選委員會最遲應於開標前成立,於開標後委員有符合審議規則第9條第2項所列之特殊(例外)情形,始得另行遴選委員補足之,尚非機關得任意更換或增補委員。
  3. 綜上,開標後評選委員請假缺席,尚不得任意更換或增補採購評選委員,以維護評選程序之公平合理。

4486

2026年10月7日 星期三

中華民國116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參閱: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list?uid=30

4431

臺中市公共場所防止隱藏式攝錄管理辦法

參閱:https://law.taichun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4818

4299

中華產業發展與品質管理協會辦理「營建工程職業安全衛生設施防範及常見缺失與參選優良工程金安獎整備作業」課程訓練講座,

  1. 本課程特別邀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南區都市基礎工程分署前副分署長(前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副處長),解析與分享「營建工程職業安全衛生設施防範及常見缺失與參選優良工程金安獎整備作業」的重要議題,傳授四大關鍵:精準主動迎戰查核、金安獎整備關鍵、簡報製作要點與現場整備、查核文件製作。課程緊湊,以實務經驗與案例講授,機會難得,惠請提早報名。
  2. 本課程已申請「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認證」,並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備為「技師執業執照換發辦法」所定「技師積分」課程,訂於115年11月26日(星期四)假台中思享空間5樓501教室(臺中市東區干城里公園東路130號)舉辦。
  3. 各項課程資訊(已建置線上學習平台(EClass))與報名簡章請詳閱附件說明,得請逕自官網 WWW.IQMA.ORG.TW 直接線上報名,並瀏覽多元活動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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