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5年8月25日工程企字第1150013284號
- 據資訊業者反映近期資訊硬體設備及關鍵零組件市場供應緊縮、價格大幅上漲,嚴重影響政府採購之投標、決標及履約,爰建議機關採行下列處理方式,以為因應:
- 招標前,面對資訊硬體市場異常波動之因應方式:
- 查本會工程、財物、勞務採購契約範本第5條已明定物價指數調整機制,機關得選擇與IT產業履約標的性質最為接近之物價指數,如:通訊設備類、消耗性電腦器材、機器、電機及電視影像等設備及其零件等,建議可參考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等相關資料庫,本於權責核處。
- 如無完全對應之物價指數,得選擇性質相近、變動趨勢具合理代表性之替代指數,並以契約約定適用基礎。另關於擇定之指數,得於招標前以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第34條第1項但書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4條之公開徵求廠商提供參考資料方式徵詢意見,或於公告後徵詢相關公會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