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日 星期三

修正機關辦理採購,不得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之投 標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標;其有規定者,該 部分無效」

114年4月1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42號

  1. 一、本會96年5月8日工程企字第09600182560號令第3點載有:「機關辦理採購,不得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之投標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不合格標。其有規定者,該部分無效。......三、投標文件未檢附電子領標憑據。......」為應電子採購作業辦法113年3月27日增訂第6條第3項規定:「機關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電子領標之廠商,於電子或紙本投標時,均應檢附主管機關指定資訊系統之領標電子憑據;其未檢附者,依本法第五十條規定辦理。」上開令第3點須配合刪除。
  2. 另考量招標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應標示正本與副本,與本會上開令原第4點所述「投標文件之編排、字體大小、裝訂方式或份數與招標文件規定不符」情狀相類,爰配合修正為「投標文件之編排、字體大小、裝 訂方式、正副本標示或份數與招標文件規定不符。」並移列至第3點。
1459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公立國民中小學班級冷氣使用及管理注意事項Q&A」1份敬請配合辦理

1462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 4 類「投標須知範本」

  1. 投標須知範本
    https://www.pcc.gov.tw/content/index?eid=9808&type=C&lang=1
  2.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範本
    https://www.pcc.gov.tw/content/index?eid=9809&type=C&lang=1
  3. 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投標須知範本(工程、財物採購)
    https://www.pcc.gov.tw/content/index?eid=9810&type=C&lang=1
  4. 媒體服務採購投標須知範本
    https://www.pcc.gov.tw/content/index?eid=9811&type=C&lang=1
1468

2025年4月1日 星期二

臺中市道路設置公共設施審查原則

參閱:https://lawsearch.taichung.gov.tw/glrsout/LawContent.aspx?id=GL004586

1396

修正「電子採購作業辦法」部分條文

參閱: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105

1398

臺中市政府114年度採購專業人員訓練進階班第1期

  1. 時間:本年5月23日至8月7日(每週五為原則)。
  2. 地點: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文心樓3樓302會議室。
  3. 參加對象:符合「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之人員,參訓名額50名,另本市和平區公所得優先錄取3名。
  4. 訓練費用:每人新臺幣4,000元整,由學員自行支應或向任職機關申請補助。
  5. 報名方式:請於本年4月10日至4月16日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首頁,點選「終身學習」線上報名參訓。
1404

臺中市政府採購作業程序參考手冊

參閱:https://purchase.taichung.gov.tw/1208586/1208625/1638642/1638657/

1424

國有公用房地參與危老重建之書表格式

參閱:https://esvc.fnp.gov.tw/decreeDetail/construeMain?treId=3128

1405

2025年3月27日 星期四

評選抽籤方式之進行補充說明

政府採購法第1條揭示政府採購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之目的,旨揭函釋之抽籤雖屬評選程序之一環,為機關或評選委員會之權責,惟為使抽籤程序更為公開透明,並避免不必要之爭議,評選過程如有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4條及第15條之1規定辦理抽籤者,招標文件除載明抽籤方式以外,參照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併請載明辦理前通知廠商至機關指定地點抽籤,並由到場之廠商自行抽籤,如廠商未依通知時間到場,則由機關或採購評選委員會指定人員代為抽籤。

1370

112年至113年「國土計畫專業教育訓練」核心與進階課程

有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為推廣國土計畫法及相關機制,已上架112年至113年「國土計畫專業教育訓練」核心與進階課程實錄影片(E-Learning)至「e等公務員+學習平臺」,請踴躍利用。

1355

臺中市114年第一梯次公共環境登革熱防治噴藥工作行程表

參閱:https://www.epb.taichung.gov.tw/2940281/post

1339

2025年3月26日 星期三

內政部推動威權象徵處置補助作業要點

參閱:https://glrs.moi.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416

1310

環境部「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申報說明會」

  1. 環境部訂於114年3月28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辦理「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申報說明會」
  2. 各機關工程及勞務採購案之綠色採購申報,為「114年機關綠色採購績效評核方法」之重要項目,該項目由採購案之承攬廠商申報。為鼓勵民間企業及團體參與綠色採購,並讓各界熟悉申報內容及方式,爰辦理旨揭說明會,並將說明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內容、工程及勞務標案採購納入綠色採購相關措施及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申報平臺操作方式。
  3. 本次說明會採實體會議及線上直播方式同步辦理,資訊如下:
    1. 說明會地點:環境部後棟2樓多功能會議廳,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56號。
    2. 環境部網頁觀看直播,連結:https://ottlive.hinet.net/webapp/epa/live。
  4. 本次說明會簡章請至雲端硬碟下載(網址:https://reurl.cc/nqQOKv),請於114年3月26日(星期三)前上網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1trZ6i4WN5Uz9yx36)。
  5. 若對本次會議有相關疑問,請洽環境部委辦公司環資國際有限公司綠色採購小組(電話:02-2361-1999 轉441)或吳小姐(電話:02-2361-1999轉890)。
1328

2025年3月18日 星期二

依資格認定標準第7條第5款規定認定專案管理勞務採購為特殊採購

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以下簡稱資格認定標準)第7條第5款規定之認定情形,業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14年3月14日以工程企字第1140100117號令訂定發布。

說明:

  1. 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採購法)第36條第1項、第2項規定:「機關辦理採購,得依實際需要,規定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第1項)。特殊或巨額之採購,須由具有相當經驗、實績、人力、財力、設備等之廠商始能擔任者,得另規定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第2項)。」同法第37條第1項規定:「機關訂定前條投標廠商之資格,不得不當限制競爭,並以確認廠商具備履行契約所必須之能力者為限。」爰為確保廠商具備履行契約所必須之能力,機關得於招標文件訂定投標廠商資格。
  2. 採購法第39條第1項規定:「機關辦理採購,得依本法將其對規劃、設計、供應或履約業務之專案管理,委託廠商為之。」其立法說明:「一般行政機關及學校、公立醫院等,因缺乏採購專業人才,爰於第一項明定得將其對規劃、設計等業務之管理,以專案管理之方式委託廠商代辦。」爰專案管理採購之目的係提供機關對規劃、設計、供應或履約業務之管理,而為管理者之經驗、專業人力,應較受管理者更佳,始足以勝任管理核心能力。
  3. 為利機關訂定資格條件以確認專案管理廠商具有足夠經驗、專業人力,具備協助機關專案管理採購契約之履約能力,茲依資格認定標準第7條第5款規定認定專案管理勞務採購為特殊採購。
1184

2025年3月17日 星期一

114年共同處理聯合會會員大會暨校園實驗室廢棄物清理說明會

  1. 依據國立成功大學114年3月12日成大環驗字第1143700156號函辦理。
  2. 旨揭說明會辦理資訊如下:南區:114年3月26日(國立成功大學光復校區) 中區:114年3月27日(東海大學第二教學區)北區:114年3月28日(台北市立圖書館)。
  3. 對象:各縣市教育局(處)轄下學校執行校園實驗室有害事業廢棄物之清除及處理相關業務之承辦人員。
  4.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即日起至114年3月23日(星期日)止(報名網址:https://ermrc.ncku.edu.tw)。
  5. 全程參與之人員將由主辦單位核發3小時教師研習或公務人員學習時數。
1171

臺中市市有財產產籍管理問與答

為協助本府各機關、學校辦理市有財產產籍管理相關業務,財政局根據財產檢核常見缺失及平時來電詢問重複性較高之問題,彙整製作「臺中市市有財產產籍管理問與答」供各機關、學校下載、運用。

參閱:https://www.finance.taichung.gov.tw/1550836/post

1170

2025年3月14日 星期五

交通局辦理本市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之區域案

臺中市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區域之113年度第二次修正公告業於113年12月25日起生效,公告資料及區域詳細座標位置請至交通局網頁 (https://www.traffic.taichung.gov.tw/) /便民服務/線上查詢/遙控無人機禁飛場域查詢,圖資請至民航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 (https://drone.caa.gov.tw/) 查詢。

1147

公共工程大宗資材價格調查

參閱:https://pcic.pcc.gov.tw/pwc-web/service/tec0404

1139

2025年3月13日 星期四

有關本市社區大學借用學校場地相關租借費用計算疑義案

  1. 依據臺中市社區大學設置及管理辦法第4、6條及臺中市社區大學借用機關學校場地作業要點第2、4點規定辦理。
  2. 依據臺中市社區大學設置及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教育局得自行設置或委託依法設立或立案之財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或學校(以下簡稱受託團體),辦理社區大學;第6條第2項規定,前項社區大學借用機關學校場地作業要點,由教育局另定之。
  3. 社區大學為本局委託辦理之終身學習重要施政計畫,為鼓勵市民參與終身學習,有關社區大學借用本市所屬學校校園場地應優先適用臺中市社區大學設置及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臺中市社區大學借用機關學校場地作業要點,合先敘明。
  4. 依臺中市社區大學借用機關學校場地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教育局委託辦理之社區大學得申請借用校園場地,並免繳交場地使用管理維護費,且水電費或清潔費得擇一減半收取。本點條文所稱「水電費或清潔費得擇一減半收取」係指自前開費用中任擇一項,且僅需繳納該項二分之一費用,另項免繳。

1132

有關校舍拆除重建或校舍新(增)建之建物資訊登錄案及建物資訊異動相關事宜

  1. 校舍拆除情形:
    1. 校舍完成報廢程序:請填報「校舍現況證明書」,將該棟校舍使用狀態勾選為「已報廢」。
    2. 校舍獲核定拆除經費後:請填報「校舍現況證明書」,將該棟校舍使用狀態勾選為「待拆除」。
    3. 校舍完成拆除後:請填報「校舍現況證明書」,將該棟校舍使用狀態勾選為「已拆除」,並提供拆除證明。
    4. 校舍興建年代:務請以西元年填報,倘建物興建年代不明則請填「0000」(4個零)。
    5. 上開相關證明文件均請各校檢附相關資料報本局辦理,並由本局各科(室)至校舍管理系統確認該棟校舍之使用狀態,無須函報國教署進行使用狀態之變更。
    6. 惟倘欲變更之欄位係「校舍構造別」、「興建年份」、「幾何立面規則性」或「平面耐震性」等4項欄位,請填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舍建物資訊異動申請表」及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報本局,由本局各科(室)彙整欲修改之學校後於114年4月30日前函報國教署辦理更正。
  2. 校舍新建情形:
    1. 學校有拆除重建或新(增)建校舍者,請於取得該棟校舍建物使用執照後,至校舍管理系統新增該建物相關資訊。
    2. 凡學校有新增建物資訊或進行建物資訊異動者,由本局各科(室)承辦人至「校舍管理系統/建物資訊確認」功能項下進行確認,經確認後之建物資訊始能呈現於「學校建物資訊明細表」之報表中。
1133

臺中市政府辦理公共工程影響公眾安全樹木移除各階段注意事項

參閱:https://lawsearch.taichung.gov.tw/GLRSout/LawContent.aspx?id=GL004580

1134

2025年3月7日 星期五

114度第一季勞動基準法令宣導暨案例說明會

  1. 活動時間:
    1. 114年3月24日上午8時40分至11時30分
    2. 114年3月24日下午13時30分至16時30分
  2. 活動地點:市政大樓惠中樓3樓301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
  3. 課程詳情及報名請至本局網站「互動交流/線上活動報名」(https://lbms2.taichung.gov.tw/new/NewAdvocacy)查詢。
1004

2025年2月24日 星期一

114年度建築物設置無障礙設施設備勘檢人員培訓講習班

  1. 依據台灣無障礙協會114年2月18日無礙字第1140218001號函辦理。
  2.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為加強無障礙環境規劃設計理念,辦理勘檢人員培訓講習計畫,受訓人員講習合格者,授予結業證書。
  3. 台灣無障礙協會辦理「114年度建築物設置無障礙設施設備勘檢人員培訓講習」梯次如下:
    1. 第137梯次(臺北場):114年3月6日、3月7日(星期四、五)。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學生活動中心4F-405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2. 第138梯次(高雄場):114年4月10日、4月11日(星期四、五)。地點: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演講廳(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161號2F)。
    3. 第139梯次(臺中場):114年5月8日、5月9日(星期四、五)。地點: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願景館 國際演講廳(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願景館2F)。
    4. 第140梯次(臺北場):114年6月12日、6月13日(星期四、五)。地點: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學生活動中心4F-405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4. 報名費用:報名費3,300元整(含報名費、教材費、午餐費、茶點費)。報名資料檢附任何一年勘檢人員結訓證書,或建築師開業證明者,優惠予回訓學員3,000元。
  5. 請有需要報名參加人員上台灣無障礙協會網站(www.tdfa.org.tw)勘檢講習分頁,填寫線上報名表單,並下載相關簡章、報名表、課程表、各梯次上課地點附件。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協會承辦人丁,聯絡電話:07-2411100。

0761

東海大學114年度「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訓練班」

  1. 今(114)年度基礎班第二、三期課程採遠距視訊教學方式進行(僅期末考試以實體方式進行),其餘期別皆全程採實體方式進行,視訊課程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要求,課程期間須全程開啟視訊鏡頭並全程露臉(未能配合開啟鏡頭並全程露臉者,請勿報名),課間不定期抽點。
  2. 東海大學連續13年榮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評鑑為績優辦訓學校機構,自民國94年起,即承辦政府採購專業人員訓練班,辦訓經驗豐富,各科目師資皆經評鑑優良。
  3. 凡報名參加東海大學採購基礎班,可免費參加6小時總複習課程,並享有日後補課免費優待。
  4. 本課程結業學員,公務人員可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時數,合格教師可登錄教師進修時數。
  5. 訓練起迄期間: (詳細課表參見東海大學網站)
    1. 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班第一期(假日班-實體上課+實體考試):
      114 年 4 月 12 日至 5 月 24 日,每週六、日白天,共 70 小時。
    2. 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班第二期(假日班,視訊上課+實體考試):
      114 年 5 月 25 日至 7 月 12 日,每週六、日白天,共 70 小時。
    3. 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班第三期(夜間班,視訊上課+實體考試):
      114 年 6 月 26 日至 9 月 14 日,每週二、四晚間,共 70 小時。
    4. 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班第四期(假日班-實體上課+實體考試):
      114 年 7 月 13 日至 8 月 23 日,每週六、日白天,共 70 小時。
    5. 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班第五期(假日夜間混合班-實體上課、考試):
      114 年 9 月 07 日至 11 月 16 日,每週日白天及週三夜間,共 70 小時。
    6. 政府採購專業人員進階訓練班第一期(假日班-實體上課+實體考試):
      114 年 8 月 09 日至 10 月 25 日,每週六白天,共 50 小時。
      (未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者,不得參加進階訓練)
  6. 網路報名:https://eec.thu.edu.tw/

0752

2025年2月19日 星期三

臺中市政府114年度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基礎班第3期

  1. 時間:本年3月27日至5月20日(每週二、四為原則)。
  2. 地點: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文心樓3樓302會議室,其中電子採購實務則於本府地方稅務局6樓電腦教室。
  3. 參加對象:未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同仁。參訓名額70名,各機關學校內無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優先錄取,另和平區公所得優先錄取3名。
  4. 訓練費用:每人新臺幣4,900元整,由學員自行支應或向任職機關申請補助。
  5. 報名方式:請於本年2月20日至27日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首頁,點選「終身學習」線上報名參訓。
0679

2025年2月13日 星期四

114年度單位帳財產管理資訊系統暨財產管理法令教育訓練

  1. 參訓對象如下,請惠允參訓人員公假登記:
    1. 本府各機關初次使用財產管理資訊系統人員。
    2. 近期異動之財產管理人員或主管人員。
    3. 最近2年內未參與教育訓練之財產管理人員優先受訓。
    4. 為增進性別平等,鼓勵有意願且有業務上需求之男性公務員報名參加。
  2. 課程資訊:
    1. 時間:
      1. 第1梯次:3月6日(四)、3月7日(五)
      2. 第2梯次:3月10日(一)、3月11日(二)
      3. 第3梯次:3月12日(三)、3月13日(四)
      4. 共計3梯次,每梯次首日上課時間13時至17時10分、次日13時30分至16時40分(課程開始前10分登入線上會議室並簽到)。
    2. 地點:本次課程為線上視訊課,請選擇辦公室或居家(務必二擇一)安靜場所,透過視訊軟體進行線上教學,相關 資訊設備請學員自行準備,請於課程前檢視網路連線品 質。
    3. 報名時間及方式:請於2月17日起至2月27日逕至公務人員 終身習入口網https://lifelonglearn.dgpa.gov.tw/線上報名, 報名時請於課程關鍵字搜尋「單位帳」、地區請選擇「臺 中市」,即可搜尋到本研習課程。本課程不再另行通知,名額有限請儘早上網報名,額滿停止報名,恕不受理現場 (線上)報名。

0576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事業廢棄物聯合清運宣導說明會

  1. 辦理時間:114年4月15日(星期二)下午2時至4時。
  2. 辦理地點:
    1. 實體會議: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18樓第五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2. 線上會議:優先提供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南投縣、屏東縣及離島地區(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等縣市之人員報名參加(視訊連結另以電郵提供)。
  3. 參加對象: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監督或統籌辦理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驗室事業廢棄物聯合清運相關業務之承辦人員、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執行校園實驗室有害事業廢棄物之清除及處理相關業務之承辦人員。
  4.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報名網址:https://pse.is/5jvvjp),實體會議及線上會議各以120人為限,於即日起至114年4月2日(星期三)中午前截止或人數額滿為止。

0597

2025年2月7日 星期五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設立「勞安加衛體驗館」歡迎參觀

  1. 因應數位化與資訊科技快速發展,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以多元展示手法為出發點,「勞安加衛體驗館」展示著重體感,內容包括各類安全衛生防護具展示及預防墜落、感電、氣爆、被夾被捲、火災、化學災害、實驗室火災、職業病、局限空間災害、人因工程傷害、噪音危害等之知識,並透過3D影片及VR互動加深印象,現場並有解說人員講解,寓教於樂。
  2. 該體驗館位於新北市汐止區橫科路407巷99號,距離國道三號14K南港汐止交流道1公里,距離臺北捷運南港展覽館站或臺北環東大道汐止出口2公里;來館參觀之學校團體可申請遊覽車資補助,歡迎各級學校來電洽詢安排參訪(聯絡電話:02-26607600分機7732、7736),詳情亦請至該所官網(http://www.ilosh.gov.tw)/便民服務/勞安加衛體驗館進一步了解。

0469

2025年2月5日 星期三

臺中市政府114年度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基礎班第2期

  1. 時間:本年3月14日至5月9日(每週三、五為原則)。
  2. 地點:臺中市政府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文心樓3樓302會議室,其中電子採購實務則於地方稅務局6樓電腦教室。
  3. 參加對象:未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同仁。參訓名額70名,本府各機關學校內無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優先錄取,另本市和平區公所得優先錄取3名。
  4. 訓練費用:每人新臺幣4,900元整,由學員自行支應或向任職機關申請補助,本府不負擔訓練費用,本市和平區公所推薦參訓人員免收訓練費用。
  5. 報名方式:請於本年2月11日至18日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首頁,點選「終身學習」線上報名參訓。

0413

2025年1月24日 星期五

加強維護管理所屬飲用水設備

  1. 每月定期維護保養工作並作成紀錄,維護紀錄須保存2年備查。
  2. 每3個月定期檢測1次經飲用水設備處理後水質並保存2年備查,檢測比例為所有台數的八分之一(未滿1台以1台計),且應採輪流方式採驗(避免重複採驗單一或已完成檢驗設備)。
  3. 水質檢測工作應委由取得國家環境研究院核發許可證(飲用水檢測類)之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辦理。【查詢網址:https://www.epa.gov.tw/niea/a048ba729d1f7d58】(國家環境研究院-核心業務與研究-檢測認證與查驗-檢測機構管理查詢)。
  4. 環境保護局製作飲用水宣導影片,可至台中好環保YT上觀看『【安心喝好水】落實「飲水設備勤維護定期檢測有保護」守則;https://youtu.be/C6miwiYOFf4)』;倘對於飲用水設備(飲水機)之管理維護及相關規定尚有疑問者,請洽詢環保局環境衛生及毒化物管理科(電話:04-22289111轉66522)。

0350

2025年1月10日 星期五

勞動部職場性騷擾防治專區

勞動部為協助雇主落實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規範,業訂有「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及編製「職場性騷擾申訴處理指導手冊」,另依事業單位規模訂有「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範本」,並已彙整地方政府提供性騷擾被害人使用之相關資源,包括諮詢、醫療、心理諮商、法律扶助等服務,置於勞動部官網及就業平等網(網址:https://eeweb.mol.gov.tw)職場性騷擾防治專區,供各界參考運用。

0149

2025年1月6日 星期一

臺中市清水區公所訂於114年1月10日辦理「114年春節名家揮毫贈春聯」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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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114年度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基礎班第1期

  1. 時間:本年2月18日至4月8日(每週二、四為原則)。
  2. 地點:本府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文心樓3樓302會議室,其中電子採購實務則於本府地方稅務局6樓電腦教室。
  3. 參加對象:未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同仁。參訓名額70名,本府各機關學校內無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優先錄取,另本市和平區公所得優先錄取3名。
  4. 訓練費用:每人新臺幣4,900元整,由學員自行支應或向任職機關申請補助,本府不負擔訓練費用,本市和平區公所推薦參訓人員免收訓練費用。
  5. 報名方式:請於本年1月8日至15日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首頁,點選「終身學習」線上報名參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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